毕业半年辞职档案怎么办

法律援助

    大学毕业后,高校毕业生学生档案由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按照相关规定负责转递。工作单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转递到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属于国有企业的,转递到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属于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或自主创业的,转递到单位所在地或创业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一般为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学生档案原则上转递到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离职并实现就业的,其人事档案根据工作单位性质按规定转递到新工作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就业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离职未就业的, 可转递到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毕业生辞职档案怎么办理
    1、离职后,由公司出具解聘证明,新单位是国有属性的即可开具调挡函接收你的档案。
    2、民营单位工作的,私企一般不具备档案接管资格,人事档案需要托管在当地人才市场的。持原单位办理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开调转函去原工作地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公司)办理档案转移;再持新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到新就业地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公司)办理托管。
    3、如果是国企到私企,或者私企到国企,则是第三方(社保局、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公司)和有资格的企业之间的转接,参照第2条办理。
    4、暂时未能就业,或自己创业的,建议如下操作:
    (1)将档案转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失业,领取失业金,或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2)将档案转户口所在地职业介绍中心自己交保险,交够年限,也可以领取养老保险。
    (3)按规定,档案可以在原单位保存两年,因此可以暂缓调档。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