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飞行计划要求
法律援助律师分析:
无人机还需要满足以下四大使用标准:
一:必须实名登记:
除开微型无人机以外,所有的无人机都需要登记,并给无人机标明后登记标志。实名认证的信息要与飞行管理部门与公安部门双方共享。
二:熟知飞行法则:
轻型无人机暂时不需要飞行证照,但必须了解并掌握无人机带来的相应的风险,必须遵守飞行法则,熟悉无人机的操作流程。轻型无人机在具备可靠的被监视能力、空域保持能力,且始终在机组目视视距内飞行的,在划设的允许飞行空域内不需要申请飞行计划。其如若有其他情况,则必须需要按照规定申请飞行计划。
三:限高飞行:
除了在飞行管制部门在除重要目标、政府机关等重要区域需注意飞行高度,在机场、车站、广场等人口密集的区域,其高度通常上限也是不能超过120米的。
四:禁止夜间行驶
在原则上无人机是不能在夜间行驶的。无人机不得搭载违禁品、危险品等一些未经批准的物品,也不得向地面投掷物品、喷洒液体。无人机禁止在移动车辆或者飞机上操控飞行。
【法律依据】: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第七条 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根据飞行活动要求,需要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应当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提出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申请。划设临时飞行空域的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临时飞行空域的水平范围、高度;
(二)飞入和飞出临时飞行空域的方法;
(三)使用临时飞行空域的时间;
(四)飞行活动性质;
(五)其他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