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转租的房屋有哪些
法律援助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预租的商品房。另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
一、房屋租赁中转租合同有效力吗
房屋租赁中经出租人同意转租合同有效力。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或虽未约定但出租人明确表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给第三人。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应符合双方意愿,转租时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
二、合同无效转租是什么意思
无效转租是指承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转租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情形有:
1、因签订合同主体不适格致使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因租赁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
3、承租人未经原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房产转租合同的效力
如果获得出租人同意了,则房屋转租合同有效。如果没有获得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的,事后获得出租人追认的,则转租合同也有效;如果出租人没有追认,不同意转租,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转租合同被撤销,自始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