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户口单独分出来算分家吗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户口本分开,这就算两家人。是法律意义上的两个家庭。立户分户和并户我国户口登记的户,是按户内居住人员组成情况来划分的,由一个家庭的成员共居一处,或虽非家庭成员,但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的,一般称为家庭户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共同居住集体宿舍的户,称集体户。立户标准,总的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在日常工作中,一般按下列标准掌握:一个家庭的成员,居住生活在一起的立为一户一个家庭的成员分居数处,不在一起生活的,应分别立户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的干部和职工以同一单位共同住宿一处的立为一户。如果有的单位集体宿舍较多,分居几个户口管辖区的,可分别立户或协商选定一处立户以船舶为家的公民,一家立为一户。分户,主要是指家庭户的分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