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中考政策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招生范围:
    (1)公办高中辖区内招生。中心城区(指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下同)公办普通高中辖区内统招计划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招生,其余公办普通高中辖区内统招计划在本县(市) 内招生。
    (2)公办高中辖区外招生。遵义四中、遵义南白中学、遵义航天高级中学、遵义市第- -中学在中心城区范围外的招生计划分别为130人、130人、 130人、80人, 遵义师范学院附属实验学校中心城区范围外招生80人。市教育局将逐步减少辖区外招生计划,直至实现属地招生。
    (3)民办高中(含示范高中)招生。为支持优质民办教育发展和为学生提供选择优质民办学校就读的机会,北京师范大学遵义附属学校、遵义清华中学、遵义天立学校、仁怀市周林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生,绥阳县诗乡中学面向辖区外招生100人、正安建国中学面向辖区外招生50人。
    法律依据:《遵义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通过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逐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构建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改革的主要任务有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办法、加强考试招生管理、规范毕业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