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盐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援助

    需要先去盐业管理局办理许可证,然后带上许可证、本人身份证、营业场所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协议、照片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办好营业执照后三十天内到税务所办理税务登记证。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当地申请官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综合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颁发《食盐零售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综合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综合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颁发《食盐零售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综合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法律依据
    《食盐专营办法》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审批确定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颁发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及时向社会公布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名单,并报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备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申请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门应当确定其为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并颁发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