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8岁谈恋爱,父母不同意我离家出走不回家,他们要报警

法律援助

    一、孩子不回家报警有用吗1、未满16周岁的孩子父母有权进行监管,不得离开父母单独不回家居住。如果对方自愿离开家,报警是解决不了问题,建议当事人与孩子良好沟通。成年孩子离家出走报警有用,具体如下:(1)成年孩子离家出走超过24小时可以按照失踪报警,公安机关会立案备案;(2)离家出走超过24小时可以按照失踪报警,可向失踪人户籍所在地刑警队报告失踪人口或者在失踪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所侦察情况决定是否立案。2、法律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六条中小学生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归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其所在的寄宿制学校应当及时查找,或者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二、口头恐吓报警有用吗有用。遇到被威胁恐吓的行为是可以进行报警的,公安部门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立案处理,情节较轻的会进行拘留或罚款,更严重者涉及刑事罪名则会受到相应的刑法处置。
    妻子和我闹离婚,离家出走,把车开走了
    一、妻子离家出走怎么处理1、妻子离家出走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1)男方可以向公安局申报失踪后起诉离婚。只要女方家庭断联达到二年以上的,那么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双方的婚姻关系也会从判决那一起解除;(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属于法定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许离婚的情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什么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具体如下: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我女朋友父母不同意,如果我们跑了,女方家里报警怎么办?
    老婆跟别人跑了,可以直接去当地派出所报案。夫妻关系收受法律保护的,任何破坏别人家庭的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妻子离家出走五年,也没联系我,我现在有女朋友了,联系不上他
    法律分析:老婆联系不上的可以报警,警察会受理的,按照相关规定,只要失联24小时以后,家人或者朋友就可以向公安机安报警,公安机关会列入失联人员内部网查询。如果是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警方会通过协查的方式解决,即区域内所有公安机关联动,有相关人员消息会第一时间反馈给家属。而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发生离家出走行为,如果没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只能以一般民事纠纷来处理,可以帮助家属联系和发布寻人启事,但不会专门协助家属找人,如果明确是自行离家出走,警方不会以失踪人口来处理。法律依据:《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第四条 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由失踪地县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管辖。失踪地不能确定的,由失踪人员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管辖。《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试行)》第五条 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报案报警后,应当登记受理,开展查找工作。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接到有关失踪人员的报案报警后,也应当登记受理。其中对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情况的,应当报县级公安机关主管领导审批后,移交刑侦部门。
    离家出走了但是家人报警了怎么证明自己是离家出走?
    法律分析:离家出走可以报警的,是否立案得看公安机关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离家出走,在24小时后联系不上,一直没有什么信息,可以作为失踪案立案。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第十三条 负责查找的民警应当认真向求助人了解失踪人员相关情况,制作询问笔录,并可以要求求助人提供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根据失踪人员具体情况和查找工作的需要,询问笔录应当尽可能记载以下内容:(一)求助人姓名、住址、单位、与失踪人员的关系及联系方式;(二)失踪人员姓名、曾用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血型、身高、体貌特征(特别是显著体表和牙齿特征)、口音、交往关系、有无精神病史、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车辆号牌、驾驶证号码、电话号码及QQ、MSN等网络联系号码;(三)失踪人员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或者就读学校;(四)失踪人员最后出现的时间、地点;(五)失踪前的言行、穿着服装、携带物品;(六)失踪人员的爱好、习惯、失踪前打算参与的活动、经常活动的地点;(七)求助人认为可能的失踪原因和失踪人员可能的去向;(八)失踪人员亲友、所在单位等通过其他途径和方法自行查找的情况,并告知求助人继续自行查找的必要性。(九)与失踪人员相关的其他情况。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要根据初查情况,确定是否为失踪警情,并将失踪警情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开展查找工作。派出所负责处置一级失踪警情;刑侦部门牵头负责处置二、三级失踪警情。在失踪警情处置过程中,发现失踪警情需变更分级的,在报请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后,可以变更失踪警情级别并变更办案部门。
    如果我离家出走,换了手机号,并且家人没有我的联系方式,家人报警,我会不会被找到?
    失去联系超过24小时是可以报警的。如果只是因为家庭矛盾,民事纠纷导致的离家出走,一般情况下警察和公安部门并不会受理,但是如果涉及到违法犯罪或者是出现侵害的情况那么就可以联系警察,但是只要是失去联系超过24小时是可以报警的。法律依据:《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审查,符合管辖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1)接到拐卖妇女、儿童的报案、控告、举报的;(2)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3)接到已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可能被拐卖的报案的;(4)发现流浪、乞讨的儿童可能系被拐卖的;(5)发现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6)表明可能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事实发生的其他情形的。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