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所需资料有哪些?

法律援助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中列出应由发包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包括:
    1、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3、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一、竣工验收方式的基本程序
    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以及其他的法律规定,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如下:
    1、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申请报告以及其他的相关材料文件;
    2、监理人对于所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
    3、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单位工程验收证书。
    另外,构成具备验收的条件主要包括:
    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等等。
    二、小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怎么填
    1、工程范围,包括建设、勘察和设计等方面的承包和建设内容。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中间工程的完工时间,影响着后续工程的开工,制约着整个工程的顺利完成,在施工合同中需对中间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作明确约定。
    4、工程质量,是指工程建造所要达到的技术效果。
    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如在合同签订当时尚不能准确计算出工程价款的,尤其是按施工图预算加现场签证和按时结算的工程,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工程价款包括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的结算,在一项建筑安装合同中,结算需双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11、相互协作条款。施工合同与勘察、设计合同一样,不仅需要当事人各自积极履行义务,还需要当事人相互协作,协助对方履行义务,如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通报工程情况,在完工时,及时检查验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