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伤残等级证》丢失怎么办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工伤人员的《伤残等级证》由工伤人员向原办证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到原办理等级证的鉴定机构提出补办申请,需提供丢失情况报告。若原单位已不存在,本人可以去原办理伤残等级证的鉴定机构申请补办,提供认定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