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师十条准则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教育部印发新时代孝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全文
    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1、严禁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
    的言论;
    2、严禁擅自办班或在工作日参与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
    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
    4、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推销商品;
    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讥讽歧视和侮辱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
    6、严禁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
    7、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
    8、严禁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
    考试、职称评审答辩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9、严禁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
    10、严禁指责和训斥家长。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