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相似域名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律援助域名相似会造成公众误认,要是注册、使用域名不当的话,那就可能会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按照规定,认定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你就需要分析是否具备下面的要件:
1、你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
2、被告注册、使用的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说与你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并且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这就像商标一样,按照公众的一般认知,他使用的域名就会被认定为是你的域名,那么就是混淆了。在这种情况下,你的域名权利就是被侵犯了。
3、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没有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4、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比如说就是想借你比较知名的域名,获取利益什么的。
一旦你发现对方的域名已经构成相似域名,并且形成不正当竞争的话,那你就要赶紧采取措施。
实践中,一般建议你公司先给对方发送律师函,争取较低成本的协商解决该问题。因此,最好就是由公司内部法律事务人员或外聘律师执笔完成,发送到对方正确地址,不过你要记得留存发送单据,如快递的签单,这些是可以作为你今后可能参加诉讼时的证据。
一、涉及域名纠纷指的是什么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涉及域名纠纷是指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产生的民事纠纷,域名纠纷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2、法律规定:《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对于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注册、使用等行为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查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二条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涉外域名纠纷案件包括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国际组织,或者域名注册地在外国的域名纠纷案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涉外域名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四编的规定确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