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人参制品的规定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NY 318-1997 人参制品。本标准规定了人参茶、人参果茶、多维人参果茶、红景天人参茶、人参蜜片、人参酒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愉、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人参茶、人参果茶、多维人参果茶、红景天人参茶、人参蜜片、人参酒。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