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两参老兵最新政策
法律援助中央对两参老兵最新政策如下:
1、全省发放优待证对象大约有三十六万多人。其中有两参人员,指2007年以来认定了参战,参试身份的(包括2007年前退休的两参人员,并领取了退休工资基础上加百分之十及60元生活补贴的)全部发放优待
证。不含在职在岗.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两参人员;
2、优待证发放时间约在十月中旬后。退休两参人员:从六月份补发每月615元。恢复医病住院民政二次报销制度;
3、领取优待证的两参人员,都是终身享受优待证规定的一切待遇(包括春节,八一的走访慰问);
4、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交;
5、可以在公立医院实现“三免四减半”;
6、可以免费参观省内A级以上景区;
7、可以免费参观省内历史遗址等人文景观。
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条
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的规定,按照当地的平均收入落实兑现,确保两参老兵略高于当地居民及非参战退役军人的生活水平,体现法律尊严和公平。
第三十八条
承租、购买住房依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先、优惠的待遇。居住在农村的抚恤优待对象住房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及2014年民发79号《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之规定。本着“优先、优惠、优
待”的原则,解决住房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