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过了10天不承认自愿怎么办

法律援助

    

法律主观:
    


    女方过了10天不承认自愿的,男方需要搜集相关证据,证明当时并没有违背妇女意志,而是基于自愿的情况下发生的性行为。 但如果女方未满14周岁的,无论是否自愿,男方都是涉嫌强奸罪并会被从重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涉嫌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法定加重情形的,还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