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达岭老虎伤人案最终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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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是最终法院判定赵菁为主要责任人,驳回了赵菁及其家人的诉求。 2020年11月12日,“八达岭老虎伤人案”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即动物园无责,无需赔偿,赵婧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1.事件经过:调查组对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东北虎园事发地点进行了实地勘查并制作了现场勘验笔录,调取了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立项、审批、许可批复材料以及安全生产制度、操作流程、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园内安全设备证明、警示标示告知、麻醉枪管理、事发现场及涉案东北虎等方面的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对事件当事人及事件相关人员包括游客、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员工、医护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查阅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国家标准、东北虎饲养、习性等文献资料,邀请了动物学、医学等方面的专家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并形成专家组意见。在综合当事人陈述、现场勘验笔录、证人证言、视听资料、书证、专家组意见等证据的基础上,调查组查明了事发经过,分析了事件原因,认定了事件性质,最终形成《调查报告》。
    延庆区政府透露,事件发生后,延庆区全力组织救治伤员,并责成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第一时间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延庆区政府已经责令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立即停业,配合调查,进行整顿,确保旅游安全。同时提醒游客,游园时要遵守有关规定,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