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考加分的少数民族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少数民族聚居乡镇为儋州市兰洋镇、南丰镇、雅星镇,万宁市长丰镇、礼纪镇、南桥镇、三更罗镇、北大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二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
    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从实际出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实施双语教育。
    国家采取措施,为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实施双语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
    第十三条 国家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