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条件

法律援助

    国家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条件如下:
    1、专业化-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有:
    企业坚持专业发展道路,长期专注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做到该领域的强者、长期占领市场前列的佼佼者。主要是在特定细分市场3年以上,主营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70%;
    2、精细化-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有:
    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生产技术、产品质量性能达到国内领先。并重视数字化、智能化、规范化的要求。企业有信息化管理系统支撑、同时取得相关体系认证并且负债率不高于70%;
    3、特色化-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有:
    技术和产品有自身独特优势,且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自主品牌;
    4、精细化-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有:
    在技术研发有领先优势取得市级或国家级科技奖项和技术研发资质。如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技术中心认定、院士专家工作站、工程中心、等奖项和资质。申请通过后企业可以获得政府奖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中央财政资金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投资中小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和个人投资者投资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二十七条 国家改善企业创业环境,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中小企业行政许可便捷,降低中小企业设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