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条件

法律援助

    1、在国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且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3、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企业被认定为小巨人,会每户给予一次性50-100万奖补(以各地方具体奖补金额为准),另外还能享受一些优惠政策等其他好处,总的来说,企业被认定为小巨人企业,在未来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如下:
    1、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2、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3、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4、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