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小巨人申报条件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1、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1亿元以下;
    2、企业具有较好的成长性,2014、2015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
    3、企业2015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营业务突出,产品或服务特色鲜明,2013年10月以来至少有1项新成果、新技术或专利(知识产权)申请;
    5、企业管理制度健全,技术、经营管理团队稳定,信用状况良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没有主管部门、审批机关的企业申请开业登记,由登记主管机关进行审查。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