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补贴多少

法律援助

    国家奖补标准和扶持政策:
    已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600万元/家,每年200万元。
    在企业培育、政策支持、服务开展、环境优化等方面给予支持。
    (1)强化梯度培育。通过深入开展中小企业“双创”不断孵化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并促进其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建立和完善“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
    (2)加强政策支持。完善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政策,建立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的工作机制。推动技术、人才、数据等要素资源向“专精特新”企业集聚。结合本地实际,着力在资金、政策等方面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壮大。
    (3)开展精准服务。融资服务,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优质企业上市培育。创新服务,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和工业设计赋能专项行动,提升企业掌握和运用数字化和设计资源的能力。公共服务,支持服务机构开发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服务项目,广泛开展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
    (4)优化发展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产学研协同创新向纵深发展,不断完善中小企业创新生态。
    山东省奖补标准和扶持政策是什么?
    山东省人民政府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指出:积极推进“专精特新”企业上市融资,省级财政通过委托投资等形式,对高成长性、上市意愿强烈、近3—5年可能上市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股权投资支持,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投资企业总股本的25%,并视其提前退出时间给予让利。其中,在上市前退出的,约定回报率一般不高于退出时上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1倍;上市后退出的,省级财政可在投资收益范围内按中介机构服务费用的20%给予让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由于政策有即时性,具体以各地市奖补政策为准)。
    (1)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则有评选推荐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符合条件的,支持参加省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申报工作。
    (2)鼓励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购置先进适用设备开展技术创新,实现管理提升,对符合相关专项资金扶持要求的,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3)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申报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投资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股权投资项目等项目。
    总结:按项目实施进程分阶段予以奖补支持。其中:第一阶段(项目立项建设阶段),按项目核定支持投资给予最高10%的补助,最高支持300万元;第二阶段(项目验收阶段),项目按计划竣工(竣工后3个月内提交验收资料)并完成合同书约定的建设内容,按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项目核定支持投资给予最高10%补助(如项目投资未完成或相应核减,应退回或扣除第一阶段超额支持部分),最高支持600万元;第三阶段(项目绩效考核阶段),在完成项目绩效目标后,按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确认的项目核定支持投资给予最高10%奖励,最高支持600万元。每家企业仅支持一个项目,总支持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
    法律依据:在2018年11月,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现已选拔出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合计4922家,主要为机械设备、化工、医药生物、电子、电气设备、计算机、汽车、国防军工等领域。2021年《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指出2021-2025年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分三批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