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外地车限行时间和范围

法律援助

    1、限行时间 全年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双休日如遇调休,以 国务院规定为准)的8时30分至17时。
    2、限制措施 在实施时间段内,凡悬挂小型车号牌(蓝牌,含个 性化牌照、临时号牌)的机动车辆,其号牌最后一位阿 拉伯数字与公历日单双号不一致的,禁止在实施范围 内通行,即小型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 5、7、9的,在奇数日通行:2、4、6、8、0的,在偶数 日通行。
    3、限行范围 北山街一环城西路一湖滨路一南山路一玉皇山路 一玉皇山隧道一南复路一凤凰山路一虎跑路一之江路 一梅灵南路一梅灵隧道一梅灵北路一天竺路-灵隐支路一灵溪隧道(北至马家坞路口)一灵溪南路一玉古路一玉泉路一灵隐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其 中,北山街(保微路——环城西路段)、环城西路、湖滨路、南山路(解放路——万松岭路段)、南复路、反 凰山路、虎跑路(之江路——凤凰山路段)、之江路、 梅灵南路(小牙坞——之江路段)不在此限制范围内。
    “错峰限行”时段 工作日 早高峰07:00—09:00 晚高峰16:30—18:30
    “错峰限行”规则
    1、浙A号牌机动车 错峰限行区域内,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 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以下简称尾号)对应具体限行日期 的原则,在工作日高峰时段禁止相应机动车辆通行。 具体说明
    星期一:尾号1和9禁止通行
    星期二:尾号2和8禁止通行
    星期三:尾号3和7禁止通行
    星期四:尾号4和6禁止通行
    星期五:尾号5和0禁止通行。
    2、非浙A号牌机动车 工作日高峰时段 实行机动车全号段禁行。
    法律依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第一条 “错峰限行”时段
    工作日7:00-9:00,16:30-18:30两个高峰时段。
    第二条 “错峰限行”范围
    (一)浙A号牌机动车。
    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和古墩路不含。
    (二)非浙A号牌机动车。
    上述“错峰限行”区域以及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其他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