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海上事故是谁负责

法律援助

    港务监督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调查应客观、全面,不受事故当事人提供材料的限制。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港务监督有权调查。港务监督应当根据对海上交通事故的调查,作出《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判明当事人的责任;构成重大事故的,通报当地检察机关。
    一、行人闯红灯被撞责任由谁承担
    行人闯红灯被撞责任由谁承担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而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中如何认定意外事故?
    意外交通事故认定过程与一般的交通事故的认定过程是相同的。交通事故中,交警在经过调查后,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经过调查,发现各方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都不存在过错,同时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那么,该事故会被认定为意外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三、车祸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车祸的处理流程是:
    1、事故责任划分,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做的是保护事故现场,并要求伤者送往医院抢救。建议此时报警,交警介入。交警介入后,会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对事故双方进行调查,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查,然后根据整个事故情况和原因划分事故责任;
    2、保留肇事者的相关身份信息,以备起诉;
    3、保留医疗费用押金单或者伤者在住院期间向医院缴费时,医院收到相关费用后会出具押金单,出院时凭押金单结算,同时出院。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第十一条港务监督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调查应客观、全面,不受事故当事人提供材料的限制。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港务监督有权:
    (一)询问有关人员;
    (二)要求被调查人员提供书面材料和证明;
    (三)要求有关当事人提供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车钟记录、报务日志、航向记录、海图、船舶资料、航行设备仪器的性能以及其他必要的原始文书资料;
    (四)检查船舶、设施及有关设备的证书、人员证书和核实事故发生前船舶的适航状态、设施的技术状态;
    (五)检查船舶、设施及其货物的损害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
    (六)勘查事故现场,搜集有关物证。港务监督在调查中,可以使用录音、照相、录像等设备,并可采取法律允许的其他调查手段。
    第十五条港务监督应当根据对海上交通事故的调查,作出《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判明当事人的责任;构成重大事故的,通报当地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