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植物人,女人可以离婚吗

法律援助

    一、男人植物人,女人可以离婚吗
    可以,但是需要安排好植物人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可以和植物人一方的监护人或直系亲属协商离婚。
    (2)起诉植物人一方离婚,法院一般应予准许。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所以,如果丈夫变成植物人,无法再表达任何感情,在一起共同生活已难以相互履行夫妻义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也就是说,你们婚姻的自然基础已不复存在,可以离婚。
    但是植物人离婚案应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并且不能因为夫妻一方没有生活能力,需要人照顾为由而不准对方离婚从而剥夺或者限制其离婚权利。不能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并逃避法定的夫妻之间相互扶养的义务。
    判决夫妻双方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是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只要达到了确已破裂的标准,就应判决双方离婚。我国判决离婚的标准实行的是客观标准,也就是说不探究夫妻双方主观上的意图,而是根据双方现实情况来判断双方是否达到了此项标准。如果一方处于植物人状态,而且这种状态处于不确定之中,有可能会苏醒,也有可能永远昏迷或死亡,因此法院既要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也不能因为没有生活能力,需要照顾为由而不准对方离婚从而剥夺或者限制其离婚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就会准许夫妻离婚。因此,协议离婚不成,或者离婚达不成协议的话,夫妻可以选择诉讼离婚。
    离婚协议不成,又不想上诉,怎么办?
    很多夫妻在协议离婚不成,或者离婚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又不想诉讼离婚,那该怎么办?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夫妻离婚只能通过这两种途径办理,如果夫妻一方面离婚达不成协议,另一方面又不想起诉离婚,那就无法离婚。
    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在丈夫变成植物人了之后,肯定是无法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愿,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允许妻子提出离婚,但却不能办理协议离婚,只能向法院起诉进行诉讼离婚,此时,已经变成了植物人的丈夫无法出庭,可以由其监护人代其出庭打离婚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