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表和越权代表的区别

法律援助

    表见代表是指法人代表的行为虽然超越了法人的代表权限,但善意相对人基于一定外观相信其有代表法人之权而与之从事交易行为,该代表行为有效的制度。越权代表是指法人的行为超过了其代表的权限,不具有效力的制度。
    一、公司法人可以给其他公司买社保吗
    公司法人是一种企业的组织形式,不是指具体的个人,因此是不能购买社保的。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具体有什么
    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具体如下:
    1、性质不同。
    (1)法人并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而是法律拟制的人。法人是组织,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生活中常见的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和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等。
    (2)法定代表人就是法律规定的代表法人的人,即以法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且该活动的后果由法人承担的自然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2、属性不同。
    (1)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 人 ,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依法产生、消亡。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户不是法人。
    (2)法定代表人属于自然人,其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消亡,是真实、原始的生命,具有自然属性, 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据此可知,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来源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而且一般须经过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才能取得法律上的确认。另外,为了保证法人意志和行为的完整性、统一性,一个法人只能有一个法定代表人。具体来讲,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担任,也可以由经理担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和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的负责人通常是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如医院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市长是市人民政府的法定代表人、村委会或居委会主任是村委会或居委会的法定代表人。
    3、行为的责任承担不同。
    (1)法人作为一种独立的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与自然人、非法人组织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独立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义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生活中,法人参与民事活动,比如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往往是通过法人代表从事委托代理事项或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的行为完成。因此,要注意与法定代表人进行民事行为,需要核实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核实途径包括查验营业执照、向有关政府部门核实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等;与法人代表进行民事行为,则需要核实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了解其权限范围,确保交易安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三、公司法规定公司法人代表几个人
    《公司法》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公司法人代表为几人,但通常认为只能由一人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