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电费收费标准

法律援助

    河南南阳市居民阶梯电费
    第一档:分档电量为1-220(含)千瓦时/户/月;
    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560元,1千伏以上每千瓦时0.521元;
    第二档:分档电量为221-400(含)千瓦时/户/月;
    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610元,1千伏以上每千瓦时0.571元;
    第三档:分档电量为400以上千瓦时/户/月;
    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860元,1千伏以上每千瓦时0.8210元。
    一表一户居民电价包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0064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001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062元、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005元。
    直供合表用户电费
    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568元,1千伏以上每千瓦时0.529元
    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费
    变压器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用电:1-10千伏为0.61053元、35-110千伏以下为0.59553元、110千伏为0.58053元、220千伏及以上为0.57253元。
    变压器容量315千伏安以下用电:不满1千伏为0.6568元、1-10千伏为0.6262元、35-110千伏以下为0.5965元、110千伏及以上为0.5668元。
    按照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名单,南阳供电公司将按季度为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提供16.8元免费用电资金。免费用电资金由民政部门随低保金和五保供养金统一发放,发放形式单独明确体现该项补贴,并注有“电费补贴”字样。目前,南阳供电公司已为全市低保户、五保户发放免费用电资金252万元。
    【法律依据】:
    《电力法》
    第三十三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
    供电企业查电人员和抄表收费人员进入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或者抄表收费时,应当出示有关证件。
    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按时交纳电费;对供电企业查电人员和抄表收费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应当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