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区5年内动迁有哪些

法律援助

    江宁区5年内动迁共涉及了5个街道的7个社区(村),分别是禄口街道的陆纲社区和山塘社区、秣陵街道的凤凰村、汤山街道的建设社区、横溪街道的新杭社区,以及湖熟街道的湖熟社区和和进社区。
    1.禄口街道有3幅拟征地地块,分别用于建设崇德路以南、星汉路以东地块项目,义庆路以北、敬乾路以东地块项目,和义庆路以北、乾清路以东地块项目。
    2.秣陵街道涉及2幅拟征地地块,且都有一部分位于禄口街道的山塘社区,这两幅地块分别用于建设汉韵路以北、翔宇路以西地块项目,以及汉韵路以北、普济路以西地块项目。
    3.汤山街道有1幅地块,该地块用于建设前海三期项目。
    4.横溪街道也是只有1幅地块,该地块用于建设桃红中学项目。湖熟街道涉及了4幅地块,分别用于建设金阳路以南变电站项目,幸福路项目,瑞鑫路项目,以及社区中心项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