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学前教育的重视的体现

法律援助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坚持公益普惠办园方向,积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着力提高保教质量,努力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国家为啥不让补课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地深入开展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现在义务教育最突出的问题之一还是中小学生负担太重,短视化、功利性问题没有根本解决。一方面是学生作业负担仍然较重,作业管理不够完善;另一方面是校外培训仍然过热,超前超标培训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一些校外培训项目收费居高,资本过度涌入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导致学生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过重,家长经济和精力负担过重,严重对冲了教育改革发展成果,社会反响强烈。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对“双减”工作作出了重要决策部署,要求从政治高度来认识和对待,从体制机制入手深化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在《意见》起草过程中,起草组先后赴北京、上海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召开了部分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中小学校长、教师、家长、专家和培训机构代表座谈会,摸清基本情况,并迅速梳理了近几年来校内学生减负工作,开展了10个省份100个区县1.86万家培训机构、68万名学生和74万名家长的大数据评估,对校内和校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研判,搞清因果链,理清责任链,弄清路径链。《意见》的主要政策经过充分论证,广泛吸收采纳了各方的意见建议。《意见》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近日印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有哪些规定
    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但是,不得举办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民办学校。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所称国家财政性经费,是指财政拨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保障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鼓励、引导民办学校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对于举办民办学校表现突出或者为发展民办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表彰。民办学校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公益性,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三、早教机构需要哪些证件
    早教中心需要办理的手续和证件如下:一、选址报告:提交早教中心选址报告,报送本地教育局学前教育科。二、消防、卫生:向消防部门、卫生部门分别申请办理消防意见书和卫生许可证。三、申请办学审批表: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资料:1、申请报告和学校章程;2、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3、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学校平面图;4、园长、教师、财务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5、消防意见书;6、卫生许可证。四、受理及审查:由教育主管部门设置委员会,对申请办学机构的办学条件、设施进行实地查询、评估、复核。五、承诺时限:自委员会对申请办学机构实地复核之日起,20天内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委员会,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五、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国家制定学前教育标准,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特别是农村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