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早恋犯法吗
法律援助已满14岁,自愿谈恋爱的就不犯法,属于青春期生理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那么应该怎么做呢?早恋,也有叫做青春期恋爱,指的是未成年男女(一般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建立恋爱关系或对异性感兴趣的行为。早恋是个人行为,不违法也不合法。这是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规定的禁止早恋行为与法律不冲突。学校要面对朦胧的生男生女,积极引导,创造有利于学生成长为一个自信、自尊、独立、自强的男性或女性。利用有关课程或主题班会课开展教育是非常有必要的。首先要耐心的寻找原因,早恋往往是因为孩子对情感的需求比较强烈,建议父母多关心孩子,甚至可以敞开的和孩子谈论关于对异性的好感,让孩子在家庭当中得到足够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