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办身份证的地方在哪里 2024.01.23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东莞长安镇身份证办理地点为长安镇东门中路388号综合服务中心长安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