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户籍人口是什么?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东莞人才入户条件基本条件包括:
1、在东莞市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不含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
2、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3、依法参加东莞市社会保险。
准入条件包括:
1、国外学习经历——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
2、国内全日制院校学习经历——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
3、国内非全日制学习经历——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非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
4、职业、技工院校学习经历——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制教育毕业两年内的人员。
5、职称——具备高级职称,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职称,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初级职称,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
6、国家职业资格——具备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技师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40周岁的人员;或具备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年龄未满35周岁的人员;或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3年,年龄未满30周岁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应当与现时所在的工作岗位相匹配,证书工种应当同时符合本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
7、获奖人才——5年内,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东莞市技术能手”东莞市“首席技师”“莞邑工匠”称号,年龄未满50周岁的人员。参保,补缴出生到参保前的社保费用,且只需缴纳本金,即可参加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且参保后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