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又害怕离婚怎么办?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想离婚离不掉的,请求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法律规定如果婚姻中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等行为的,如果经调解无效,双方感情确实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诉讼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已破裂,如果双方仍有感情,则法院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