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庭冷暴力时如何离婚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
    1、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之方法一:协议离婚(去当地民政局办离婚)
    夫妻双方如果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则可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以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2、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之方法二:诉讼离婚(去法院办理离婚)
    终结家庭冷暴力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提起离婚诉讼。这是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的救助形式,也是经常被当事人采用的救济方式。如果男女双方就离婚无法达成协议,则可向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