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有哪些效力要约消灭的原因有什么
法律援助要约的效力:要约人的效力和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要约消灭的原因:
1、要约有效期限的经过,凡是在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的,则承诺必须在该期内作出,超过了该期限,则要约自动失效,不可再接爱承诺。
2、受要约人拒绝要约。
3、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要约。
4、因要约人死亡而使要约失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