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有哪些
法律援助国家法定节假日包括如下:
1、元旦,放假1天;
2、春节,放假3天;
3、清明节,放假1天;
4、劳动节,放假1天;
5、端午节,放假1天;
6、中秋节,放假1天;
7、国庆节,放假3天。
一、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工资计算如下:
1、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不能用补休代替,必需支付加班费。
二、法定节假日不支付加班费的解决方法如下:
1、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
2、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
3、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4、法院判决。当事人任何不服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进行。
总之,国家法定节假日主要有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总天数为11天,对于在国家法定节假日需要加班的,是需要按照不低于劳动者当天工资的三倍来进行加班工资的支付的,如果公司不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是可以通过相关的途径进行解决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1)元旦,放假1天(在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日(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日(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天)。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天)。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15-34岁的人为青年);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