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宗旨是发展什么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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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分析:国家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立法宗旨有三条:首先是发展基础教育;其次是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最后是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国家的教育事业,大体可以分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基础教育一般指普通中小学教育,是一个人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的基础阶段,对公民个人的思想品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普通中小学教育的状况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文明程度和人口素质高低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发展基础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百年大计,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奠基工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