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绝对贫困标准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
2016年贫困线约为3000元,2015年为2800元。中国目前贫困线以2011年2300元不变价为基准,此基准可能不定期调整。2011年确定的贫困线标准,农村(人均纯收入)贫困标准为2300元,这比2010的1274元贫困标准提高了百分之八十,按2011年提高后的贫困标准(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300元人民币/年),中国还有8200万的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百分之十三,占全国总人口近十分之一。经过此次大幅上调,中国国家扶贫标准线与世界银行的名义国际贫困标准线的距离为史上最近。国际贫困标准(国际赤贫标准)为一人一天1.9美元。
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介绍,未来三年将对深度贫困地区给予重点支持。2020年中国将消除绝对贫困,但相对贫困还会长期存在,要通过打赢攻坚战探索经验,建立一套比较好的体制机制。
对于2020年以后的扶贫工作,刘永富表示,还要继续做好减少相对贫困的工作。“不是说到2020年中国就没有贫困了,而是到2020年中国消除了绝对贫困,相对贫困还会长期存在。我们要通过打赢攻坚战,为未来减少相对贫困探索经验,建立一套比较好的体制机制,这有可持续性。”
法律依据:《扶贫开发纲要》 第九条 扶贫对象。在扶贫标准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人口为扶贫工作主要对象。建立健全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扶贫对象得到有效扶持。逐步提高国家扶贫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实际制定高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地区扶贫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