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扰恶意营销欺诈是什么
法律援助骚扰恶意营销欺诈是:
1、通过仿冒身份等形式添加用户或拉用户加入微信群后,并持续发布荐股类广告骚扰信息的;
2、声称能准确预测个股涨跌,并从中通过赚取服务费、专家指导咨询费,售卖炒股软件及课程、售卖会员群或通过所谓'合作分红'等形式进行获利的;
3、伪造所谓内幕消息和行情分析,冒充正规证券交易公司、搭建虚假证券交易平台,吸引用户投资并实施诈骗的。
一、短信轰炸是什么罪
短信轰炸可能存在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诈骗分子的主要诈骗手段有哪些
1、假冒公检法诈骗犯罪分子假冒“警官”“检察官”“法官”等角色,谎称受害人涉嫌洗钱、贩毒等严重犯罪,诱导受害人将资金转入实为骗子持有的所谓“安全账户”,此类诈骗造成损失金额往往较大。例如“王先生接到某“快递”电话称在其包裹内发现违禁物品,随后犯罪分子冒充司法机关人员借口其涉嫌毒品交易需要配合为由,骗取一万余元。对此,警方提醒,公检法机关从未设立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会通过电话安排当事人转账汇款到“安全账户”。
2、冒充领导、熟人诈骗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得受害人亲友的手机号码、社交账号密码,并掌握受害人的社会关系,从而骗取受害人信任,进而编造“发生意外急需用钱”“资金周转”“代缴话费”等理由,诱使受害人转账。对此,警方提醒,凡亲友间涉及借款、汇款等问题,一定要通过拨打对方常用号码,或者视频聊天等方式核实对方身份后再做决定。
3、冒充购物网站、银行、电信等工作人员诈骗犯罪分子通过伪基站、改号软件等技术向受害者发送经过伪装后的短信,让受害者误以为账户、商品出现了问题,随后以工作人员的身份打入电话,以“核实求证”等理由骗取验证码,盗刷钱财。
4、贷款理财诈骗此类骗局通常标榜可以无抵押贷款,只要付出一定的手续费,就能轻易地获得一笔贷款,或者是向受害者提供某种具有极高收益率的理财项目,投资者将会获得高额投资回报,投资初期,犯罪分子会按时返利,继续追加投资后,将会血本无归。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