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混合销售和兼营销售

法律援助

    一、什么是混合销售和兼营销售
    1、混合销售和兼营销售的区别:
    (1)纳税行为不同。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而兼营行为的本质是多项应税行为;
    (2)税务处理原则不同。混合销售税务处理原则是按企业的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增值税税目;而兼营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应税行为的销售额,从而计算相应的增值税应缴税额;
    (3)混合销售指的是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销售货物又涉及销售服务;
    (4)兼营指的纳税人既从事销售货物,又从事销售服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二、对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方法有哪些
    对混合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方法如下:
    1、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增值税应税劳务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2、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到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的,为混合销售行为;
    3、纳税人发生销售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应分别核算自产货物的销售额和建筑业劳务营业额,其自产货物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建筑业劳务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