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明的间接代理和隐名的间接代理
法律援助法律分析:隐名的间接代理,是指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代理。在隐名的间接代理中,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不对委托人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是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委托人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的,第三人可以向委托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抗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五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