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期过了后果有哪些
法律援助著作权保护期经过后有以下后果:著作权保护期经过后,除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以外的著作权,均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即使用人可以自行使用该作品,无需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无需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