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职政审直系亲属包括哪些人

法律援助

    1、直系亲属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人,即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如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己身所从出的血亲,即是生育己身的隔代血亲,如父母、祖父母等;从己身所出的血亲,即是己身生育的后代,如子女、孙子女等。
    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亲除自然直系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都是直系血亲。
    2、旁系血亲是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直系亲属以外在血统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及其配偶,如兄、弟、姐、妹、伯父、叔父、伯母、婶母等。
    根据报考的职业不同,一般审查两代以内近亲,目前政审一般都不需要三代了,即爷爷辈的不需要了,两代近亲具体有父母、兄弟姐们、配偶等。如果报名的是特殊岗位,如警察、监狱等相关岗位则需要三代以内近亲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直系三代以内的血亲,包括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叔叔婶子,大伯大娘以及姑姑姑父等人。当然,政审也不是非常严格的,对于亲属有一下犯罪记录的将不能报考政法机关,具体如下: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此外,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5)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6)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7)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9)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0)因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有结论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1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17)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8)上一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上两年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19)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
    政审的流程是怎样
    1、考生填写《考生情况登记表》
    确定自己进入了考察,考生要向招考单位提交网上下载的《考生情况登记表》,表格中,需要如实填写本人思想政治、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的基本情况,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内容,便于政审人员考察了解。
    2、考察小组对考生进行组织考察
    招考单位人事部门或者地方有关政府的人事、组织部门,派两人以上的一个考察小组,到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召集同事(同学),领导(老师)等有关人员,以及考生本人,进行座谈或个别面谈的方式。通过与人交谈,来了解考生各方面的现实情况,并听取大家对考核对象的意见。
    对应届毕业生的考察,要听取所在院校班系、毕业分配办公室等意见,查看学生档案,还会到考生家庭主要成员的单位或街道,了解他们的现实表现及历史情况,通过查档,了解社会关系是否清楚。
    对社会其他人员的考察,要向考生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派出所、居(村)委会等了解情况,查阅考生档案,并由其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个人表现的证明材料;到派出所了解考生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无违法犯罪情况,了解清楚有无海外关系,由派出所出具证明意见。
    3、审核考察结果和写出考察报告
    考察结束后,考核小组会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测评,并写出考察报告,提出考察结果意见。最后由考核工作班子审核,再集体研究后确定考核结果,并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决定是否录用。公务员招考的考察和政审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和政审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政审工作暂行规定》
    第四条
    政审的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5、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
    6、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7、超计划生育的;
    8、有其它不宜到机关工作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