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温补贴标准

法律援助

    根据河南省《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从事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和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环境作业的人员,用人单位应给每人每月发放高温补贴。对于高温补贴的发放,河南省执行标准是每人每个工作日10元。劳动者已经依法享受高温作业岗位津贴的除外。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此外,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高温的标准,则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部门发布的为准。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然而,根据目前物价的飞速上涨,河南是否能提高高温补贴标准对此,河南省人力资源保障厅表示,河南今年还没有新标准出台。特别注意: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补贴。此外,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高温的标准,则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部门发布的为准。高温天气来临,在河南省的室外工作者和室内高温工作者可以按河南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享受高温补贴,每人每个工作日10元。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发放的解暑茶,冷饮等消暑福利不能计入高温补贴的津贴内,并且,高温补贴必须发放,对应发不发的单位,职工可以进行举报,政府相关部门将会对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