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人两个老婆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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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个男人两个老婆犯法吗
    娶两个老婆算重婚罪,这是由于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罪的犯罪形态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刑法》传统理论上定重婚罪有两科;类型:一类为法律婚,另一类为事实婚。
    1、法律婚
    法律上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的婚姻而构成重婚罪的叫作法律婚,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领取结婚证的重婚。法律重婚以完成结婚登记作为非法婚姻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双方是否同居都无法改变婚姻关系成立的事实。
    2、事实婚
    虽没有进行登记结婚,但却公开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对这种事实婚,在民法上是不予保护和认可的,在《刑法》上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即事实重婚应以重婚罪论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跫罪处罚”。由此可见,在《刑法》上事实重婚姻重婚罪论处,是为了更好的惩罚犯罪,保护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关系,并非是对事实婚姻的法律承认。
    二、重婚罪一般具有以卞特征
    1、客体是我国《民法典》(2021.01.01生效)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
    一夫一妻制度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民法典》(2021.01.01生效)明文规定了,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也就是讲一个男人只允许娶一个女子为妻,一个女子只允许有一个丈夫。法律只允许一男一女结为夫妻。
    2、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实践中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婚,二是事实婚。
    3、主体为一般主体,有两种人可构成:一是重婚者,即有配偶而尚未解除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结婚的人;二是相婚者,指明知他人有配偶而又与之结婚的人。
    4、主观方面是童接故意。有配偶的一方隐瞒事实真相,使无配偶的一方受骗上当而与之结婚的,或自己虽没有婚姻关系,但明知他人已经结婚,仍与他人结婚的,都构成重婚。无配偶的而与他人结婚,对其本人而言虽是初婚,但因其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就侵犯了一夫一妻制,成为重婚罪之共犯。
    我国公民是享有婚姻自由的,但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享有自由权。对于已经结婚了的公民,可以与现在的配偶离婚后再与他人结婚,但是不能在婚姻关系没有结束的情形下,又与他人组建家庭。
    三、重婚罪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在中国《民法典》(2021.01.1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中被规定为婚姻关系无效列。而婚姻关系无效的法律后果,尽管现今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但都离不开对重婚者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这两种惩罚方式:
    1、刑事责任
    重婚罪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破坏了婚姻家庭安全,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重婚为一种应受刑事制裁的侵犯人身权利罪。
    2、民事责任
    基于事实上的重婚、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洁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刑事惩罚重婚者是手段,保护无过错方的婚姻家庭权益才是目的。为此,《民法典》制度应当设置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因重婚罪造成无过错方损害的,应当得到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此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经济补偿。这对无过错方具有补偿性,对重婚者则具有惩罚性。在离婚诉讼中,如果确实是因重婚引起婚姻关系破裂而导致离婚的,重婚人与相婚人对无过错方应负连带赔偿责任。近代以来许多国家的婚姻家庭权益,都规定了只要具备包括重婚、通奸、遗弃等妨碍婚姻存在的离婚法定事由的,过错方都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虽然我国目前的婚姻登记制度管理还是比价严格的,但是难免工作人员存在疏忽的地方,故此也有可能会存在一夫两妻的现象,此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民事、刑事法律的规定,故此只要有人向法院起诉,男方通常是会被量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