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肖像权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作为一个自然人,运动员的肖像权、商务开发等权利又是不可侵犯的。对肖像的使用关系到运动员的切身利益,而他人欲使用运动员的肖像,应当经过肖像权人的同意。一般而言,肖像权人的同意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默示地同意或推定也可以认定为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