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怎么写上电器损坏

法律援助

    租房合同写上电器损坏应明确写明电器品牌、型号、数量,约定使用方式,约定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一并约定维修责任、损害赔偿等。
    一、租房中的家电自然老化费用谁承担
    租房中的家电自然老化费用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列出屋内电器的权责划分,且租客并非是刻意造成家电的损坏,维修费用应该是由房东来承担。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二、融资租赁承租人的基本义务
    承租人有下列义务:
    1.支付租金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否则应承违约责任,出租人有权利要求提前支付全部租金或解除合同。
    2.接收和检验租赁物的义务。在融资租赁交易中,承租人应当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验收方式接收和检验租赁物,这既是承租人享有的权利,也是其当履行的义务。
    3.妥善使用、保管和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4.不得中途解约的义务。承租人应承担租赁物在租赁期限内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任何情况下均需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这是融资租赁的特殊性质决定的。
    三、承租人在哪些情况下担责
    1、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应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