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基数2023
法律援助根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成都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至12%之间。缴存基数以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计算依据,并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要求执行。通知还规定了不同区域的缴存基数下限标准,如成都市区为1780元,简阳市等地为1650元。通知要求各缴存单位及时调整缴存基数,并明确了基数下限和上限的执行时间。
法律分析
成都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
根据今年成都市住房公积金发布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可知,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必须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12%之间。
在缴存基数方面,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的通知》的要求。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
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消息,近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2019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2019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的执行标准。
《通知》规定,
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5%-12%的范围内,确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民营企业有住房公积金差异化比例缴存需求的,可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的通知》要求执行。
2019年度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
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通知》要求,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结语
根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12%之间,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2019年度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下限根据不同地区执行不同标准。请各缴存单位及时调整缴存基数,确保符合要求。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