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档案怎么转

法律援助

    学籍档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转,转学籍档案的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
    2、收到申请的转入学校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审核;
    3、转入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完成后,将学生名单发送至转出学校核办;
    4、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管理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
    户口迁移的程序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条
    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