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

法律援助

    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2022具体如下:
    1、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本省高校在省内招生,申报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为我省农村居民;
    (2)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考生无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3)考生本人为本省农村居民。
    2、农村居民,指从考生身份审定当月起向前推算,具有我省农村户籍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受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不享受城镇居民或企业职工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工不属于此范围。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并符合上述条件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24个月内享受农村居民待遇。
    1、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可加20分。
    2、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一、高考录取:
    1、录取工作分批进行,依次为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
    2、强基计划在录取工作全面开始前按照高校提供的拟录取名单办理录取手续。
    3、军队招飞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前录取。如军队招飞未被录取,考生仍可参加提前录取批次的军队、公安、司法、民航等院校的录取。
    4、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安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本科二批开始前录取;特殊类型招生志愿在本科一批之前投档录取。
    5、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和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均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
    二、高考加分:
    1、加20分投档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加10分投档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侨眷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3、加5分投档
    少数民族考生。
    法律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第三条 对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
    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公开公平、合法适当。
    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或者本地区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有关考试的具体实施,依据本办法,负责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