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社保缴费标准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68元/月,下限维持2924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至20268元/月,下限维持3803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0292元/月,下限维持1410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四、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如实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五、湛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每年7月1日按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湛江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暂不进行调整,继续按2019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执行。2020年湛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是17529元/月,下限是4674元/月;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是17529元/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