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弊怎么处理

法律援助

    法律分析:
    1、终止作弊考生的本场考试,取消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目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档次考试各科目成绩 无效。
    2、作弊情节严重的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处罚。
    3、记入个人档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保留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人员的相关信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记录的信息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删除、变更。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可以依申请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查询,并应当及时向招生学校或者单位提供相关信息,作为招生参考条件。
    法律依据: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